首頁 > 法律專欄 >專欄分享
台灣寸土寸金,大多數人是居住在公寓中,生活上難免會跟鄰居有所交集,遇到好鄰居就跟媳婦遇到好婆婆一樣,想必是上輩子拯救世界,這輩子才能燒得好香🙇,但……如果遇到惡鄰居的話該怎麼辦呢? 我能不能想辦法趕他
依據內政部之統計,我國110年離婚率為千分之2.04,共有4萬7887對夫妻離婚,當然每對夫妻離婚的原因各有不同,但離婚原因中,難免會有遭他人戴綠帽的情況,針對無辜的一方,除了離婚之外,還能主張什麼權
本票是一種法律上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支付工具。如果債務人未付款,債權人可以憑本票向法院申請裁定,再進行強制執行。對於一般人而言,收到本票裁定可能會感到焦慮和不安,但其實法律提供了多種方式來合法阻止強制執
一般民眾去全聯、五金行等商家,如發現東西買錯了,大多會再問一下店員能不能退貨或換貨,一般店員也會通融,但從法律上的觀點來看,我們依法能夠無條件將商品退換貨嗎?
在訴訟中為了蒐證,常須仰賴監視器畫面來佐證,但監視器的裝設有其範圍,他人房間、廁所等私人空間因涉及隱私問題固然不能裝,那如果是公寓樓梯間呢?今天分享的是,在公寓樓梯間等公寓共有空間裝設監視器,會有哪些
很多人努力打贏訴訟、跟對方調解成功,準備要對方還錢了,卻不知道債務人實際上到底有多少錢?我們能夠查扣他哪些財產? 這種情況在社會上比比皆是,而今天就是要跟大家分享:「如何去『查』債務人名下有哪些財產」
上回我們講到合法罵人的第一個訣竅「非公然」,那這次我們來講另一個訣竅,那就是「不特定對象」。
在人與人之間的溝通上,隨時都可能因為一些小摩擦,而促使人說出不該講的話,我國針對侮辱、誹謗的言論,刑事上就規範了誹謗罪與公然侮辱罪來加以禁止,民事上亦可能會面臨名譽權侵害的損害賠償風險。
先前討論到欠錢不還的問題,通常這類的當事人都會補問一句:「我能不能告他詐欺?」當然,提告是人民的權利,是否提告端看每位當事人自己的意願,但加害人會不會被起訴詐欺罪,就要看每個案件的個別情況而定。
除了車禍糾紛,借款討回也是很多人最頭痛的問題。很多人明明知道有人欠錢,卻不知道該如何透過法律討回
之前跟大家討論到「告訴」,那就不得不討論另一個刑事訴訟開啟方法「自訴」。
車禍事件一旦發生,一般來說車禍被害人會同時擁有提起刑事與民事訴訟的權利,我國法治是採刑事、民事雙軌制,原則上沒辦法在單一程序處理完全部事情,在刑事程序上,能夠提起刑事訴訟的方法有很多種,我先介紹一般最